为了维炉花红代理共同的事业平台,为花红家人创造一个公平、公正、充满正能量的创业环境,总部决定:对于合作期间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代理(包含但不限于:违反公司控价扑议、恶意窜货、私自更换上级代埋、招收他人代理等)给予如下处罚:撤销花红颁发的所有授权证书,终止合作,按合作期间的约记扣除其全部押金。
经举报、查实:
夏菲菲乱价:给子撖销授权、终止合作,扣除整个体系押金11000元的处罚,期下代理如有任何问题请咨询夏菲菲本人或其上家杭亮。
杭亮体系代理乱价严重,给其他团队造成重大损失,罚款整个体系100000元。
同时声明:撤销授权后,夏菲菲禁止销售花红系列产品,一经发现,追究法律责任。
姓名:夏菲菲
微信:188*****131
身份证号:3522******6342
特此公告
2017年12月1日